2026-2027年度固定污染源自行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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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6-05 14:44:17.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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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7年度固定污染源自行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JT-ZKGB-CCGS-FW-2026-04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固定污染源自行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SJT-ZKGB-CCGS-FW-2026-044,经中垦国邦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对污染源废水、废气(有组织、无组织)、噪声等污染源进行为期一年的监测,并出具环保主管部门认可的权威检测报告(含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填报各项有关记录和执行报告等)。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执行报告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我司各污染监测点需进行分别采样检测,共计72个点位,每个点位采样数量2-4个。为规避环保风险,现申请委托具备相关资质能力单位,开展固定污染源监测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固定污染源自行监测项目。

项目预算:180000.00元,超过最高报价无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满足以下其中六项要求:

1.环境保护监测、2.生态资源监测、3.环保咨询服务、4.水质污染物监测、5.环境应急治理服务、6.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7.在线能源监测、8.水和废水检测、9.空气和废气检测、10.室内环境检测、11.噪声检测。

(二)在吉林省生态环境厅通过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备案(提供省环保厅网站公示截图)。

(三)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四)投标人应承诺信誉不存在以下情况(提供承诺书):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列入,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获取方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九三集团采购平台系统(http://xtcg.93.com.cn/login/gysLogin.jsp)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投标单位将不具备投标资格。

2.证件描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吉林省生态环境厅通过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备案(提供省环保厅网站公示截图)、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以上所有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3.公司简介:包括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公司地址和考察地址。

4.报名地址:http://xtcg.93.com.cn/login/gysLogin.jsp

5.报名联系人:李成芳   联系方式:19969937127

6.技术咨询联系人:李国峰 联系方式:1858430472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递交方法:投标人在九三集团采购平台系统中,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1份加密版网络平台投标文件。

(三)递交地址:九三集团采购平台系统(http://xtcg.93.com.cn/login/gysLogin.jsp)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开标方式:在九三集团采购平台系统中组织网上开标工作。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建设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日喀则路 999 号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2.工期要求:此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总服务工期365日历天,具体施工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垦国邦官网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6.对考察合格的投标单位收取人民币2,000.00元招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交纳的保证金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退还。

公司账户信息: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账号:56201010010064816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综合管理部。

    监督电话:0431-81981955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国峰                             

电    话: 18584304722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李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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